公共管理硕士(简称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需要,熟悉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一、报考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方式及程序:
1、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首先在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并在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到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区外考生可在内蒙古、也可在考生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考生于10月17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3)考生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按要求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报名费、资格审查费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标准收取。
三、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时进行考试;其余2门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2013年10月27日。
四、招生名额与录取
招生名额总计50,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五、学习年限及学费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寒、暑假集中学习。实行学分制,学制为3年,学费共计12000元/年。
六、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七、联系方式:
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邰老师 0471-4393213
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甘老师 0471-4393146
其它信息请登录内蒙古师范大学网查询,网址
www.im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