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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4-03-22]

        为鼓励和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内教研函[2014]4号)和《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0]30号)之规定,现将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校2013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方可申报,可吸收其他年级同学参加。鼓励组成学术团队集体申报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时要注意突出重点,选择有特色、创新性强的项目。导师要严把申报质量关,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2. 申报项目应把握学科前沿性问题并具有创新内容,鼓励通过学科间的交叉与渗透开展研究工作。

      3. 申请者在导师的指导下必须按规定的受理时间和要求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

      4.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不论是主持还是参与,每人限报一个项目。申请者的获准项目须在一年内完成。

      5. 同一位导师所带每个专业的研究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评审办法

      1. 申报项目先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然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至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批。

      3. 此次评审工作将结合自治区教育厅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工作同时进行,排名靠前的项目将被推荐为教育厅资助项目。

      四、其他事项

      1. 各单位初评后推荐报送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2013级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15%,报送项目每项评审费为50元。

      2. 学校对获得教育厅资助的项目不再进行资金匹配,但仍列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各培养单位及导师可对批准立项的课题进行适当经费匹配。

      3. 学校项目成果须标注“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课题批准号)”;教育厅项目成果除须标注“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外,还须标注学校项目成果字样。

      4. 项目申请书总计五份,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课题立项申请表》一式二份;《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为便于匿名评审,其中二份《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须隐去申请者、导师及参与人等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其参评项目资格。

      5. 各培养单位需将有关申报材料于2014年3月28日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行政楼424室),将《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统计表》电子稿发至yjscpyk@imnu.edu.cn,逾期不候。

      6.《内蒙古自治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课题申请表》、《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统计表》等材料请从研究生院主页“培养与管理”模块中“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有关材料”中下载。

      联系人:张海玉  电  话:439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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